2026年9月29日 星期二 14时59分24秒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核定同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提出的海原油坊院遗址等14处不可移动文物为第六批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其中,同心县预旺钟鼓楼西征红军瞭望塔、陕甘宁省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办公旧址(同心县王团北堡子)、杨家堡子红军西征后勤部遗址三个单位,被列入第六批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
第六批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亚洲华语文旅 编辑 曹琳 责任编辑 李毅】